昨天趁著上髮廊放空的時間,把前幾天那個重練的事情想了一下
還蠻順的,天大的事情當下決定,看來我這些年沒有白修。 :-p

做事的原則很簡單:一定要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不符合這個條件的
事情,能閃就閃,別浪費生命。

不過有另一個叫做「應該做的事情」,這必須要納入考量一下:

*.自己喜歡但是不應該做的事情,不要去做。
*.應該做但是自己不喜歡的事情,想辦法讓自己喜歡它。在這之前
,同樣不要勉強去做。

講完了。做事果然比較簡單。 @_@

人的事情當然就複雜多了。不過可以先從最近比較有感覺的幾點先
著手:

*.別說教,反正通常也灌不進去,對自己又沒好處。不如少放點料
,多挖點寶。(自私魂)
*.倒是幽默感跟講故事的習慣,可以培養一下。讓人家喜歡你是第
一步嘛。(迷人風)
*.什麼都會,什麼都知道,但是平常不出手,必要的時候才幫忙補
充救急一下,這種深藏不漏的感覺蠻不錯的。(老子路線)

先這樣吧,光想到這樣就覺得很優了,不過光說不練,什麼事也成
不了。(積極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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