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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時候,我賣掉了六年前買的 iBook PowerPC G4 。還是一台好筆電哪,不過它的時代也過去了,換點小錢順便多騰出一點空間,比較實際。

這台筆電是我完成學業,第一份全職工作的上班第二天去買的。上班第一天,老闆指著空蕩蕩的辦公桌,說他過陣子會添購幾台新電腦,在這之前我先去用公用的。我覺得老闆的話不牢靠,等他行動不如自力救濟,立馬去買了人生中第一台筆電。畢竟年少不更事啊,現在我要是覺得老闆不牢靠,還等他給空蕩蕩的辦公桌添購新電腦咧,我馬上先讓自己的座位變得空蕩蕩,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這一課是用了兩個月的青春學來的。聽說這還算是領悟得快的。

從那之後,我雖然還是有在上班,做別人交代給我的工作,卻沒再坐過辦公桌。桌機用慣了,只被操了兩個月的 iBook ,先是成為專門記帳跟行事曆的超大型 PDA ,然後又做了一陣子的魔獸代用機,之後就一直擔任著使用率很低的媒體播放器跟數位相框。現在這些事都有 iPad 代勞了(當然,魔獸不算),於是我想,該是讓它找到下一個有緣人的時候了。

雖然用得不多,但這台筆電卻是我曾經做過朝九晚六上班族,最顯著的一個存在。賣掉它沒有什麼不捨,倒是有些感慨,彷彿象徵著一個時代的結束——我再也不會去過世俗裡絕大多數的人,所過的那種生活形態了。

但是話說回來,我現在不必坐辦公桌,工作時間自由,也用不著看人臉色,就不算是上班族了嗎?不,我還是經常在做別人要我做的事,而不是我自己發想要做的。對我而言,這就是上班。

所以我再也不會當上班族了,但我還在上班。我期許自己有那麼一天,賣掉的不只是當上班族用的筆電,還有那個上班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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