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這場球是大爛仗吧?是沒錯。但我覺得這場球不只是大爛仗
,還有人在做球。

乾脆挑明了說,我覺得裁判在做場,想給騎士贏,因為大老闆
David Stern 超愛 Lebron James ,又超恨馬刺隊。說他沒示意做
掉馬刺,老實說,不太相信。 :-p
這些老江湖當然不會笨到吹哨吹得一面倒,讓誰都看得出來。所以
你就看到整場球的吹哨尺度詭異得要命,一下子陰馬刺,一下子婊
騎士,唯一的共通點就是,你根本摸不清響哨尺度在哪裡。這無疑
會讓場上的所有球員,突然間都不知道怎麼打球,而你覺得一團混
亂的情況對誰會比較有利?

Horry 老妖可能發覺 Stern 的黑手這場球伸了進來,整場跑來跑
去裝忙,其實是在混時間。好你個 Robert Horry ,有夠奸。 XD

我們直接來講最妙的最後一球。馬刺三分領先,騎士球權,最後五
秒。 Lebron 甩開糾纏他的 Bowen , Bowen 立刻下手犯規,裁判
沒響哨。 Lebron 拔起來砍三分,沒進,球撥了幾撥,時間到。

Bowen 被甩開之後立刻犯規,絕對是預謀。沒進加罰狀態就要重新
發球,有進加罰狀態就去罰兩球;不管怎樣,都不是騎士隊需要的
狀況。他們需要三分打,在三分線外出手,是他們唯一的生機。

這中間的道理 Lebron 當然很清楚,所以 Bowen 下手的第一時間
,他就決定立刻跳投,要賺出手時犯規的三分罰球機會。犯規本身
沒有影響到他投籃,但是犯規卻促使他決定在倉促間投籃。

裁判沒響哨。沒響哨,當然是給騎士一個拼三分球的機會;哨聲一
響,騎士就完蛋了。

Lebron 這球沒砍進,於是突然想起了剛才有個犯規沒有吹,回頭
凹。不明就裡的觀眾,恐怕還要以為裁判吹了一個對騎士隊不利的
判決,其實人家是在幫忙耶,自己砍不進,怪不得人。

唉,做了球的比賽真不是普通的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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