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去巷口的飲料店買一杯花草茶。如果出門前就已經想好要買
飲料,我會自己帶容器去裝。點了飲料,交過杯子,我繞去另一個
巷口買食物。

再回來飲料店的時候,我看到裝好飲料的杯子站在收銀機旁。舉目
所及,看不到店員。等待大約一分鐘,還是沒看到人。

應該拿了飲料就走呢,還是進去找人說一下?

直覺告訴你應該是前者。那杯飲料放在那裡,大概也是這個意思。
但是社會禮儀卻告訴你,一聲不吭把東西拿走,似乎不太禮貌。當
然你也知道服務業的營業櫃臺,非常忌諱非工作人員進入這件事。
一時之間有點兩難。

後來我選擇後者。

「啊!你不能進來!」
「對不起。我只是等了一會都沒看到人,只好進來找人。」
「沒關係你就拿走就好了。那放在那邊就是要讓你拿走的。」
「但是我覺得要跟你們說一聲比較好。」
「我們比較在意你進來。老闆會罵。」


事後我思考了一下這件事我有做錯什麼。結論是這兩種做法都有正
當的理由,都不能算錯;然而顯然其中有一種做法是「比較妥當的
」,而這是可以判斷出來的。我似乎是被社會禮節束縛住,選了比
較安全但是不貼切的做法。

事情的對錯當然是要分清楚的。但是到了某個階段,你就要開始超
越對錯,精準地去做一個恰如其份的選擇。這會有風險,也需要對
人事物的敏銳度,但人不能總是在同一個層次打轉吧。

買飲料,長智慧,四十五元學教訓。(童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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