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參加坊間歌唱班有兩年了。雖然佔去她不少時間,不過我覺得
能夠有個固定活動,讓她定時暫離這個住了兩個宅男(呃,也許是
三個,我不知道 XD )的房屋,蠻不錯的。我一直覺得我媽應該過
得比現在更精彩。哎,三十年前明明就是前衛辣妹一枚,潛力都沒
發揮,超可惜的。
她除了第一個一直唱到現在的歌唱班以外,其間也有嘗試過其他老
師開的歌唱班,不過總是有不甚合意的地方,通常是上了幾次課之
後就藉故溜了。奇妙的是,所有的歌唱班老師都超喜歡這個學生的
,覺得她進入狀況很快,很有天分,教她很有成就感,甚至會刻意
挑一些高難度的好聽歌來教(平常的歐巴桑班,大多是些簡單的口
水歌)。看到難得的好學生,老師真的都會興奮起來。

上星期我媽又甩了一個歌唱班老師。據還留在該班唱歌的「同學」
報告,該老師前幾天上課時,先是穿了一件紅色的衣服,等到上課
時間超過了十分鐘,他就進茶水間披上一件藍色的外套,說他本來
心情就像紅衣那樣充滿期待,等到這時候知道我媽不會來了,心情
就像這件外套一樣 blue 。哇咧,有沒有這麼誇張啊? XD

不過我的心情也很奇妙,聽到這種故事,竟然還有空幫那些歌唱班
老師覺得好可憐唷,並且下意識地想如果是我乾脆回去上課好了,
安慰寂寞阿桑的心。這當然是濫情,我完全支持我媽的決定,因為
為了別人的期待而活是最辛苦的事情;既然覺得唱法不適合,再怎
麼不忍心,也得心硬起來走開。

不想讓人失望,但絕不能為此扭曲自己。三年前 Lene 教給我的
須臾不可忘記。所以濫情歸濫情,事情還是只能這樣做。可是哎,
我還真的不喜歡看到人家失望,真的心太軟。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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