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騎車走麗水街,在快要到信義路的最後一個巷口,跟從巷
子裡冒出來的檔車,小小擦撞了一下。
那個路口真的蠻陰險的,好幾年前我一個朋友騎機車,就在那裡被
死角衝出來的計程車撞翻,所以每次我騎過那裡都會格外小心;今
天顧著看路邊的餐廳招牌(該死的壹週刊全台吃透透 XD ),到了
巷口前沒有刻意減速,就出包了。還好兩台車拉煞車都算拉得早,
結果是我的前輪在停止狀態,被對方以大約時速十公里的速度輕輕
撞一下,連車都沒有翻倒。前輪車蓋兩條小小擦傷痕,人車平安。

雖然我是相對幹道,但是在視線有死角的巷口沒有減速慢行,畢竟
還是不夠小心。只能說雙方都太大意了一點,然後靠北一下這附近
大概沒有住大官,不然早就會立起破除死角的反照鏡
,也不用每次
都玩停看聽了。

「你們沒有什麼事情吧?」我關心對方的人身健康。

「你的車沒有怎麼樣吧?」後座一個還算有點正的女生掀起安全帽
蓋,關心我的機車車體。

「....................」一言不發,顯然是他男朋友的機車騎士
,看看他自己的車前輪,再看看我的,加了幾下油門,歪歪斜斜地
加油門離開現場。他先關心自己的車體,接著關心他的責任問題,
並且很明顯並不想負任何責任;從頭到尾既沒有看我一眼,也沒有
回頭跟女生商量一句。就這麼走掉了。

我騎車應該要更小心一點。市政府應該多立幾個消除視線死角的反
照鏡。然後後座那個正妹,你真的應該考慮換個男朋友,這個遇事
只會閃躲,不想負任何責任的傢伙,是沒有辦法給你幸福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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