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光點聽馬世芳講 The Beatles 。要聽披頭四當然可以自己 抓歌,不過人懶就是這樣,有人推一把比較好上路。 披頭四到底有多偉大?我有超級迷他們的朋友(當然,他們也是蘋 果電腦愛用者。嬉皮風似乎也是有定制的),不過從沒問過他們這 麼迷的原因何在。我也不經意地聽過披頭四的這首歌跟那首歌,嗯 ,六零年代的那種音樂,不難聽,很耐聽,沒有太大的感覺。 昨晚坐了三個小時專心聽。靠,太恐怖了,怎麼這麼厲害。 最夭壽的一點是:他們的音樂會演化,跟著時代一起成長。你變了 ,披頭四跟著你一起變,所以你永遠可以在那裡面,找到一部份的 自我,然後感動得亂七八糟。 或許有人會說披頭四引領著那個時代在改變,不過我不太相信這個 世界上有什麼人,有本事把整個世界依照他的意志拉過去,有的只 是精準抓住整個大時代的脈動,搶先一步打出旗號而已。這樣也夠 厲害了,一點也不必覺得這樣不夠酷。 當然還有很多比較細節的東西可以說,不過還是以後有機會丟在神 殿裡吧。 厲害的還有馬世芳的組織能力,雖然他也不過就是照著 The Beatles Anthology 的脈絡,挑他覺得要緊的補充說明而已。我那 些超級迷披頭四的朋友,對馬世芳有點意見,主要是在五四三音樂 站的經營上有疑慮;我也另外有不太稱得上朋友的朋友,曾經很酸 地評論說「你要是有馬世芳的嘴,你也可以聽出黑膠唱片跟 CD 的 差異」,一種我覺得酸葡萄大於客觀批評的論述。不過他把三個小 時安排得很流暢寫意卻是事實,這點也可以見賢思齊一下吧... 又多一項「有時間的時候要來研究一下」的東西了。唉,真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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