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標題的時候覺得有點似曾相似,一查,果然去年差不多這個時候 有過類似的文章,只是話倒過來說而已。 :-p 這次的罰單兩張是連著開的,相隔不到四個小時,在同一個地點被 同一台測速相機抓超速。而且事發當時我都有感覺到身後閃光一亮 ,心想「該不會是超速被抓包了吧」,所以事隔月餘收到罰單,也 沒有感到很意外,只是來得超遲了點----要是那個路段我每天上班 都會經過,那不就一整個月刷罰單刷到爆? 想到這就覺得警察局交通大隊有點陰險。斂財於民不是這樣搞的好 嗎? 我回想當初是不是騎車確實騎得太快。罰單上超過二十公里的速限 是事實,不過我平常騎車是以路況為主,在當時那個路順車稀的情 況下,我並不覺得那是一個特別快,或是會比較容易產生危險的路 況,騎快車一點也不勉強。這就跟你如果在速限三十的高架橋交流 道上,開不到六十會被後面的車按喇叭催促,因此不得不超速行駛 的狀況有點類似:被抓沒話說,但其實並不怎麼服氣,「不然你自 己來開開看」。 但是我轉念一想,我為什麼要順著路況騎快呢?第一張罰單真的有 點趕時間也就算了,第二張罰單是在回家的路上,大約五公里的路 程,五十公里跟七十公里的時速,差也就是差個三五分鐘而已。一 路騎快衝回家,冒著迎面而來的勁風,緊繃著肌肉與神經注意路況 ,最後得到的也不過就是三五分鐘而已,而我一個睡過頭就是兩三 個小時不見。 其實那天天氣也還算宜人,就用巡航速度沿途兜風騎回去,一邊聽 音樂一邊看看路邊的店面,就算後座沒載人也很愜意啊,又何必搶 這三五分鐘,隨時都可能被浪擲虛耗的時間?你以為這叫做省下了 通勤時間,但其實你可能錯過了許多人生。 沒這兩張罰單,我還不一定會想到這一層呢。在郵局繳費的時候我 想,以後沒有十萬火急的事情,就悠然上路好了,這種生活的步調 好像反而更細緻一點。罰單兩張買個體悟,太划算了。 吼,我真是充滿正面能量的至善之人,被開罰單還這麼開心。 XD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Inge 的偽挪威小套房 的頭像
Inge

Inge 的偽挪威小套房

Ing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