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有則類似的新聞,大部分的人卻沒注意。內容大約是台南有
個醫護員,在醫師遲遲未到的情況下,不得已給病危的病患進行心
肺復甦術,成功將病患救回;然而照章程,這必須由醫師自己執行
或在場監督,醫護員不可以自己上場。最後是情有可原,「從輕」
判罰五萬。
我則想到某氣功團體時常有重症病患求治,以後他們就不要練一練
換勁了被嚇到,不敢繼續練,然後因為不練翹毛了,再來個顏家說
都是練了你們家的妖功,本來還沒那麼糟,一下子就出國了,你們
要賠你們要賠通通都要你們賠...

「好人不能做」。什麼你說我冷漠?要不要來打賭,這種情境十個
裡會不會上演一次?我對台灣人太有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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